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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出炉,鼓励电炉短流程炼钢-不锈钢烟囱供应商为你呈现时间:2023-02-11 省份 碳达峰实施方案 ( 钢铁行业) 贵州 到2025年,省内钢铁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70吨及以上绿色智能新型电弧炉(特钢除外)普及率达100%;到2030年,100吨及以上绿色智能新型电弧炉(特钢除外)普及率达100%,钢铁企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100% 安徽 2025年,电弧炉炼钢工序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高炉工序、转炉工序单位能耗分别下降至375千克标准煤/吨和-26千克标准煤/吨; 2030年,长流程工序能耗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短流程炼钢占比达20%以上 吉林 推进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大力支持电炉短流程工艺发展,2025年和2030年,全省短流程炼钢占比分别提升至15%、20%以上 上海 大力推进钢铁生产工艺从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提高废钢回收利用水平,推进高炉加快调整,“十五五” 期间推进高炉产 能逐步转向电炉,加快发展以废钢为原料的电炉短流程工艺,到2025年,废钢比力争达到15%以上,到2030年,废钢比提升至30% 江西 推广绿色低碳技术与生产工艺,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完善废钢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钢铁利用产业-体化,提升技术工艺和节能环保水平,积极发展全废钢冶炼。到2025年, 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0.4亿吨,到2030年达到0.8亿吨 江苏 加强对氢能冶炼、非高炉炼铁及碳捕集与利用等低碳冶炼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鼓励有条件的高炉一转炉长流程企业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进一步提高省内钢铁行业短流程占比 重庆 合理控制钢铁产能,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十四五” 期间,全市粗钢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以内;鼓励增加废钢利用,控制长流程炼钢产能,引导长流程炼钢就地置换为短流程炼钢。引导钢铁企业实施节能技改,支持钢铁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及生产过程降碳改造 河南 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优化存量,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进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瞄准下游用钢产业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推动钢铁行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 广东 以湛江、韶关和阳江等产业集中地区为重点,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推进存量优化,提升“高精、尖"钢材生产能力。有序引导短流程电炉炼钢发展,开发优质、高强度、长寿命、可循环的低碳钢铁产品。到2030年,长流程粗钢单位产品碳排放比2020年降低8%以上 天津 大力提升 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支持企业逐步提高电炉钢比例,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 云南 推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动绿色能源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和高端跃升,加快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 湖南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相关规定,推动先进产能发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支持成立区域大型废钢回收加工配送中心,提升废钢资源供给保障能力。到2025年,炼铁、炼钢工序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30%,废钢比达到30%,高效品种钢占比达到65% 山东 加快建设“日临”“莱泰” 两大钢铁产业基地,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产能实现应退尽退提升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促进工艺流程结构转型和清洁能源替代,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到2025年,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力争达到70% 四川 严格执行钢铁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对于确有必要新选址建设的钢铁冶炼项目,必须按照钢铁行业最先进工艺装备水平和最领先指标建设。对2025年前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竞争力弱的钢铁企业,采取限期整改、压减产能等措施,推进存量优化,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进全废钢电炉工艺,鼓励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力争2030年电炉钢比重提升至40%以上 广西 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推进存量优化,淘汰落后产能。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研究布局建设临港进口废钢交易及加工中心 内蒙古 深入推动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实行产能置换,调整优化存量产能,严禁新增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工艺流程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鼓励钢化联产,探索开展氢冶金、碳捕集利用等试点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