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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就原产于韩国和中国的平轧不锈钢和非不锈钢产品的贸易救济问题发布期末审查调查问卷-不锈钢烟囱生产厂家为你呈现时间:2024-01-18 综合外媒2023年11月15日消息,2023年10月23日,越南工业和贸易部发布了关于对原产于韩国和中国的某些扁轧不锈钢和非不锈钢产品适用贸易救济的期末审查调查的第2751/QD-BCT号决定。 根据第10/2018/ND-CP号法令第57条第1条,自审查决定之日起15天内,调查机构必须向以下实体发送调查表:提交审查请求的缔约方、接受审查的缔约方以及调查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方。 自收到调查表之日起30天内,收件人必须向调查机构提供完整的答复。根据请求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延期请求,可考虑将该期限延长一次,最长不超过30天。 根据贸易救济法律法规,越南贸易救济局(调查机构)正式将调查问卷发送给调查机构已知的国内制造商、进口商和外国制造商/出口商,以便对调查问卷作出答复。 调查问卷已公开发布在调查机构的官方网站(www.pvtm.gov.vn)和工业和贸易部(www.moit.gov.vn)上。 相关方接收和回复问卷的截止日期定为2023年12月16日下午5:00(河内时间)之前。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参与调查的企业应联系在越南和国际上专门从事反倾销和贸易救济的知名律师事务所,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获得支持。 答复调查表并与调查机构真诚合作至关重要,因为这些信息将是调查机构考虑继续或终止对相关方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基础。 如果调查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收到准确、完整的答复,或者所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调查机构将根据《对外贸易管理法》第75条的规定,利用现有信息得出结论。 企业调查表中详细说明了对调查表各部分的答复方法、提交数量、提交格式和提交截止日期。 本文的内容旨在为主题提供一个通用指南。应就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家建议。 |